专业团队

邵磊磊律师 邵雷雷律师美国上市团队是由京师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邵雷雷律师领衔,团队成员超过30人,多年相关行业经验、丰富的行业资源;对纽约证券交易所(NYSE)、纳斯达克股票交易所(NASDAQ)有深入研究,是国内... 详细>>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邵雷雷律师

电话号码:010-50959999

手机号码:13911177713

执业证号:11101201010410848

执业律所: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37号京师律师大厦

操作务实

我国企业在美国上市的要求是什么

我国企业想要在美国上市需要符合两国两方面的条件。

1、美国要求:

在美国最主要的证券交易市场有三个,纳斯达克(NASDAQ)、纽约股票交易市场(NYSE)、美国股票交易市场(AMEX)。公司只有在满足各市场对公司的要求后其股票或者是证券才能在市场上发行、交易。下面以纽约股票交易市场(NYSE)对非美国公司上市的要求为例:

社会公众持有的股票数目不少于250万股。

有100股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5000名。

公司的股票市值不少于1亿美元。

公司必须在近3个财政年度里连续赢利,且在最后一年不少于250万美元、前两年每年不少于200万美元或在最后一年不少于450万美元,3年累计不少于650万美元。

公司的有形资产净值不少于1亿美元。

对公司的管理和操作方面的多项要求。

其他有关因素,如公司所属行业的相对稳定性,公司在该行业中的地位,公司产品的市场情况,公司的前景,公众对公司股票的兴趣等。


2、中国要求:

符合境外上市条件的境内股份有限公司,均可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境外直接上市融资,证监会对符合以下条件的上市申请依法予以批准。

筹资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利用外资政策及国家有关固定资产投资立项的规定。

申请公司净资产不少于4亿元人民币,过去一年税后利润不少于6000万元人民币,境外融资额不应少于5000万美元。

具有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较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和稳定的高级管理层。

上市后分红派息要有可靠的外汇来源,并符合国家外汇管理的有关规定。

申请公司要严格按照证监会规定的程序提交申请材料。

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37号京师律师大厦

电话:010-50959999

传真:010-50959998

手机:13911177713

*姓名:

*电话:

*验证码:
*内容: